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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开始啦!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字[2019]5号)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开始啦!


快来随小助一起来看看吧!

1. 认定意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定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保障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请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积极申请认定。


2. 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主要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3. 认定标准


认定过程中需考虑因素:

(一)必要条件

家庭年收入无法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学生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二)重要参考条件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子女;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4.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

5.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

6.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 

(三)一般参考条件

1.贫困地区农村学生;

2.父母双下岗(失业)且无固定收入;

3.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

4.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

5.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按下列认定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两档。 

(一)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重要参考条件或至少符合两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4. 认定机构


主要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资助工作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成。

其中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及各种资助项目的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小组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公示。


5.认定程序


提交申请阶段

(6月17日-6月20日)


学生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提交申请,认真填写申请内容,并上传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带个人承诺,手写版)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应支撑材料。


上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不上传附件。

对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残疾等特殊群体学生,优先予以认定。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

(6月21日-6月24日)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按照学校认定标准组织评议,同时保留好评议记录,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建议名单,由辅导员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填写评议意见,报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


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阶段

(6月25日-7月4日)


学院资助工作组应通过信件、电话、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结合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学院资助工作组的审核结果应在全院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填写认定意见。如有异议,按照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审批阶段

(7月5日-7月7日)


学工部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按照认定办法对结果进行审批与核实,将审批结果在智慧学工平台上反馈给学院及学生本人。



小助有话说


如果你家庭确实属于经济困难,请记住“贫困不丢人,受助不丢人,不思进取才丢人”,千万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希望你能打消顾虑、主动申请,让国家和学校资助好政策来帮助你,努力学习、奋进拼搏,用优异的成绩和表现来回报祖国和学校。

编辑 | 金 樱

审核 | 朱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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